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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取得圆满成功

       12月29日晚,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*ST新联)公告称,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。
      新华联文旅已历经30年的创业发展,于2011年7月8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。上市以来,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,向文化旅游大力转型,致力深耕文旅产业的开发与运营,投入真金白银打造了长沙铜官窑古镇等系列文旅项目,旗下文旅业态涵盖大型景区、博物馆、文化演艺、娱乐体验、酒店民宿以及旅行社等,是国内目前为数不多的全产业链文旅企业和产业型文旅上市公司,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。
      受三年疫情持续反复、房地产调控常态化、企业融资负担过重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,新华联文旅经营活动遭受重创,出现流动性危机,并引发退市风险。面对极为不利的现实情况,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展开了深入研究,一致认为司法重整是彻底化解企业困局、推动企业涅槃新生的最佳途径。为此,公司牢牢把握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、支持危困上市企业通过司法重整出清风险的政策契机,5月11日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破产重整,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。自5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以来,在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主持下,公司全力推进债权申报与审查、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、投资人招募、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的论证制作等各项重整进程。8月14日公司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;11月14日法院裁定受理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;12月15日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;12月29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。
      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《重整计划》,新华联文旅引入的五家投资人包括湖南天象盈新科技、招商平安资管、中国外贸信托、长沙湘江资管、深圳德远投资等公司,共向新华联文旅提供了19.28亿元资金,用于清偿各类债务,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,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      新华联文旅在司法重整过程中,得到了通州区政府、北京市政府、全国工商联、中国证监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、北京市一中院、市金融局、市证监局,望城区政府、长沙市政府,深交所、中登深圳分公司等各级党政部门、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,得到了广大股民、债权人、员工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。在多方共同推动下,一家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上市企业重获新生,A股上市企业司法重整再添一个成功案例。
      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的成功执行,使公司债务危机迎刃而解,退市风险解除警报,企业信用得以修复,资产结构更加优化,盈利能力持续增强。司法重整的成功执行,也兑现了新华联文旅作出的“决不逃废债务,坚决维护广大债权人、投资人、客户、员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”的庄严承诺。
      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、新华联文旅创始人傅军表示,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的成功,要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,感谢各级党政部门、监管机构和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,特别感谢北京市一中院和管理人的悉心指导,感谢广大债权人、投资者的充分理解,感谢全体员工在企业危难时刻的荣辱与共。
      重整新生后的新华联文旅,将依托文旅产业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优势、人才优势、整合优势,着力运营管理好文旅资产,不断丰富文旅新内涵,全面激发文旅新消费,拓展文旅新赛道,使公司成为中国文旅行业的龙头与骨干企业,为中国文旅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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